食肆牌照類別
在香港,食肆營運牌照主要分為普通食肆牌照(通常稱為「大牌」)及小食食肆牌照(通常稱為「細牌」),這兩種牌照根據食品安全條例(香港法例第132章)有不同的申請要求與規範。
普通食肆牌照(大牌)申請要求
適用範圍:普通食肆牌照適用於提供廣泛類型的食物,如飯類、中餐、西餐等,但不包括售賣特定受限制的食品(例如壽司、生蠔等),都適合申請,而食客可以堂食。
牌照設施要求
餐廳必須設有足夠的廚房、食物調製室及洗碗碟室,這些區域的總面積需占店鋪總面積的10-25%,且不少於8平方米。此外,必須分別提供男女廁所,並配備符合標準的通風和消防系統。
小食食肆牌照(細牌)申請要求
適用範圍:小食食肆牌照專為烹製及售賣《小食食肆獲准烹製及售賣的食物一覽表》內列出的較簡單食物,如打算開熱狗店、雞蛋仔店、糖水店、咖啡店等,都可申請「細牌」。
牌照設施要求
廚房、食物調製室及洗碗碟室的面積應占店鋪總面積的9-20%,且不得少於4.5平方米。雖然設施標準相對較低,但同樣需要為顧客提供男女廁所,並應裝設合規的通風及消防系統。
在香港申請普通食肆牌照(General Restaurant Licence),樓宇類別包括以下:
根據牌照申請規定,租用的店鋪面積不得低於20平方米,确保食肆有足够空间进行日常營運,並符合相關的衛生及安全標準。
BW PLAN高效代辦食肆牌照服務,我們擁有多名餐飲的專業人仕和資深的牌照顧問熟悉牌照申請流程,主要為全港之飲食行業提供全面性的營業牌照申領服務,幫你順利領取牌照,節省寶貴時間。我們提供全面的一站式服務,涵蓋從牌照申請至店鋪設計、裝修及佈置的整個過程,旨在為客戶提供方便快捷的解決方案。
BW PLAN服務承諾
50-60 天出臨時牌照
#地盤視察
應申請人或經營者在現場作初步環境分析,店舖是否符合最基本發牌條例,並作可行性詳細分析研究。 另向屋宇署,規劃署申請查閱核准建築圖則,結構圖則等資料,以進一部確定場地符合發牌標準。
#設計及工程
根據申請人或經營者之概念,設計及繪畫符合食物業規例及食物環境衛生署指引的 平面圖則 / 冷氣通風系統圖則 / 設計立體圖則 / 透視立體圖則等。
不論大小公司,標準報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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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簽發證書
有關牌照是由各個政府部門簽發,所有簽發之證明書必須符合政府部門之規定,本公司之工程部門人員全是香港政府認可註冊承辦商或供應商。包括「香港政府認可人仕或註冊結構工程師、電力裝置、 防火及消防設備和物料、氣體裝置、裝飾及裝修物料、漁缸過濾及消毒設施、機構」等等認可證明書
認可人仕證書簽發 AUTHORIZED PERSON / RSE
香港政府註冊認可人仕或結構工程師,檢查申請之裝修工程表格-1,2(UBW-1)(UBW-2)及按屋宇署信件的 發牌條件 / 規定、評估、計算店舖內新增之固定間隔、通風系統、加高地台、大型雪櫃設備等對樓宇的負荷數據、簽發承托力安全報告。